加碼再加碼 都更獎勵容積又添利多

發佈日期:2019/03/29  【591編輯部報導】
     配合都市更新條例在今年1月底公告修正,內政部也於28日預告修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草案,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此次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的修正,除了會保留原有的獎勵外,更另新增訂容積獎勵項目,此外也會將容積獎勵的項目及計算方式明確規定,皆有助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整合,提高民眾對都更的意願。

|新增訂容積獎勵項目
      營建署表示,此次都更容積獎勵辦法除了將原本的原容積大於基準容積、提供公益設施、文化資產保存、時程獎勵及處理舊違章建築戶等獎勵項目外,還新增了結構堪慮建築物、智慧建築、耐震設計及協議合建等獎勵項目,地方政府可依據都市更新條例授權另訂容積獎勵項目,未來將可提供都市更新事業更多元的獎勵項目,有助於都市更新整合實施,改善都市環境品質與提高居住安全。

      營建署更指出,都更容積獎勵辦法中部分獎勵項目涉及更新費用的計算,需透過不動產估價程序才能確定,也有部分獎勵項目要件及額度不明確,需在審議時才能確定,導致都更無法於事前整合時就確定獎勵額度,影響民眾的參與意願。因此修正的重點就是將獎勵明確化,改變部分獎勵項
目的計算公式,以降低都市更新審議過程的不確定性。

資料來源:591房屋交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