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不聽制止 兩屋主判刑

發佈日期:2019/06/18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安南區兩戶住家改建房舍,建照只有三樓竟增建到五樓,市府工務局多次派員到場勘察並兩度勒令停工,但兩家違建戶都置之不理,被依違反建築法送辦。法院將張、邱兩屋主各判三個月及兩個月,皆可易科罰金。其中邱併科罰金一萬五千元,違建還得自行拆除。

 台南地院審理,去年十月底,張姓和邱姓屋主在沒有申請發給建照下,直接在屋後增建違章建築物,兩戶經民眾檢舉違建,工務局據報派員前往勘查屬實,同年十一月五日首次前往勒令停工;同年月十三日第二次勒令停工,並均於現場張貼施工制止單,惟邱姓屋主經制止不從,繼續施工,工務局人員同年月廿日至現場勘查時,發現該違建已增蓋了三樓結構,當場又張貼勒令停工公告。張姓屋主則在屋後蓋違建,工務局多次現場勘查制止,至去年十二月廿七日還在施工,陸續蓋至五樓。兩屋主均被法辦。

 法官認為,兩名屋主無照搶搭違建,完全無法治觀念,忽視違建對鄰近環境及居民安危影響,危害主管機關對建築的管理,漠視法律,應予懲戒。而且違建部分還得被強制拆除。

  屋主表示,花錢整修房子,現在卻被判刑還得拆房,很難接受,但也得面對現實。

  市府工務局人員表示,兩戶經人檢舉違建派員前往勘查屬實,經公告勒令停工,仍然未遵守,只得移送法辦,屋主已遭判刑確定,市府也會執行強制拆除,全案目前已進入行政作業中。

資料來源:中華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