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近年來受惠於各項重大公共建設議題發酵,包含中國城暨運河星鑽區段徵收、平實營區市地重劃、南臺南副都心區段徵收、永康砲校創意設計園區區段徵收、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市立美術館、市立總圖書館、臺南都會區北外環道路…等,加上南科廠商擴大投資及臺商回流投資效應持續發燒,皆讓本市房市買氣活絡,推案也持續增加。
近年臺南市房地產市場熱絡,交易風險更需要特別注意,尤其預售屋買賣,是以領有建照而尚未完工之建築物和所座落基地為交易標的,一般消費者能取得的資訊相當有限,契約條款是否符合規範,更是需要留意的環節。常見的預售屋買賣糾紛包含:1.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廣告、2.瑕疵擔保責任、3.房地出售面積之認定及找補、4.完工期限及交屋期限、5.解除契約及違約金過高、6.停車位糾紛等。
臺南市地政局局長陳淑美表示,依照內政部所訂定「109年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實施計畫」加強預售屋契約之查核,並輔以「臺南市預售屋銷售稽查作業方案」,提供預售屋買賣自主檢查表請業者自行檢查契約是否符合規定,經地政局查驗合格後,方可列入合格名單,公布於地政局網路上提供消費者參考。查核項目將針對買賣定型化契約中有關契約審閱期、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房地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共有部分項目、履約擔保機制、通知及交屋期限、違約之處罰等共計15項逐一審查,以督促業者使用符合內政部公告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促進預售屋買賣資訊公開透明。
局長陳淑美進一步提醒,買賣不動產應慎選合法的不動產經紀業者及有執照的不動產經紀人員,簽訂買賣契約前應要求業者提供不動產說明書並告知應注意事項,簽約時須注意契約審閱權的使用,並針對各項條款逐一檢視並了解後,方可簽名蓋章,切莫因急迫或未詳加考量即簽約,以免產生違約問題;簽約後交付款項,記得索取收據或發票,有過戶代辦事項或相關代收費用則需有收費明細等,提醒民眾事前多一分查證,流程多一分注意,就能大大避免事後可能衍生之糾紛。